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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2017年“省培计划”培训项目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小九九
    2017-06-20 08:18:43   转载

    各学校:

    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实施河南省2017年“省培计划”培训项目的通知》和《信阳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2017年“省培计划”培训项目的通知》精神,我区将选派相关教师参加河南省2017年“省培计划”培训项目。

    一、培训项目

    2017“省培计划”主要聚焦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培育。培育周期为一年(其中15天左右的集中培训+80学时远程研修)

    二、培训对象及条件

    (一)省级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育对象遴选条件

    1、具有良好师德和较强业务能力。

    2、具备较高学历和高级职称。

    3、获得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年以上,并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,在本专业教师中有一定知名度。

    4、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
    5、继续教育成绩突出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(20092015周期)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证书,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》。

    (二)省级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条件

    1、具有良好师德,学科专业基础及教学基本功扎实。

    2、具备较高学历(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、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、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),在中小学、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并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。

    3担任市级骨干教师2年以上,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。

    4、身体状况良好,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
    5、继续教育成绩突出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(20092015周期)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证书,个人信息已登录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的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系统》。

    (三)为畅通人才成长通道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,可不受年龄、职称和年限的限制,经申请批复后,市级名师或市级骨干教师可直接列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,省级骨干教师可直接列入省级名师培育对象。

    1.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;或省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(限前2名);或获得与本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省、部级科技奖、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(限前2名);或2项本人相关专业领域的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。

    2.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CSSCI)和中国科学引文索引(CSCI) 来源期刊目录发表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者;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2篇相关专业领域论文者。

    3.参加河南省优质课大赛并获得一等奖者。

    以上成就突出理论联系实际,突出创新性、引领性、真实性,突出实践的价值导向,严禁成果造假。

    三、遴选办法

    各学校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,采取教师申请、学校推荐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。各学校要广泛宣传,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,各学校(中心校)可按附表1所涉及的相关学科上报1名候选人,区教体局将依据相关要求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。

    四、培训承办单位和时间地点

    2017年“省培计划”项目由华中师范大学等15个单位承办。培训时间为20174-20183月,具体时间、地点由培训任务承办院校(机构)另文通知。

    五、上报材料

    1、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,出具市级名师和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申报省级名师的,出具省级骨干教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
    220092015周期继续教育证书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    3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一份,担任教育教学工作且教龄连续在10年以上的学校证明一份。

    4、符合不受年龄、职称和年限条件限制的申报者,出具成果、论文、优质课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    各学校先将《拟参加“省培计划(2017年)”培训项目学员汇总表》(加盖公章)于329日下午500前报区教体局师训股,过期视为放弃。经审核选定培训人选后,将通知参训学员上报以上证件,复印件需学校加盖公章。

    六、相关要求

    本项目培训由教育厅、财政厅提供专项经费。学员的往返交通费、住宿费回所在学校全额报销。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3月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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